欢迎光临-新时代阳光志愿者社区驿站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
400-0022-217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海国际A座825室志愿者总部基地
您的位置: 首页>>信息动态>>通知公告

滨州关于协作开展民政系统优秀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征集活动的函

作者:新时代志愿者 来源: 时间:2021-04-07

关于协作开展民政系统优秀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征集活动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相关社会机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民政部培训中心按照民政部党组在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防控进行时”等工作部署,组织制作了一批防疫培训专题课程资源,免费提供给民政系统职工在线学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根据疫情防控和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拟向民政系统和社会开展培训协作,征集优秀网络培训课程以及课程专家,搭建“民政在线课堂”,为社会提供更多高质量、高标准的在线学习资源。有关征集事项函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地民政部门、各相关社会机构、培训机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和个人。

二、相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

内容要求:一是围绕民政重点服务领域或服务对象的疫情防控经典优秀案例;二是围绕养老服务、儿童服务、殡葬服务、社会工作、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民政专业课程内容。

(二)形式要求

1.制作完成的课程。包括视频微课、动漫课程、录播课等各种形式的已制作完成的课程均可。已制作完成的课程参选应符合中国民政培训网网络课程有关规范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2.课程专家团队。各地可根据民政部培训中心发布的课程专题,推荐优秀行业专家、一线实践工作者等在线开展直播或者录播课程。中国民政培训网将提供直播或录播系统及其相应技术服务,并通过技术协同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民政系统职工学习共享。

三、组织实施

1.组织与分工。本次课程征集活动由民政部培训中心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协助组织实施本地民政系统课程资源的收集。

2.申报。各地民政部门的申报工作由各地民政部门统一组织或发函通知专家名师自主报名。课程提供者在自愿的前提下,填写网络课程资源申报表(详见附件2,一题一报)。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初审(重点审核课程内容、形式及知识产权),并进行课程分类汇总,将经过审核的网络课程资源申报表与课程通过电子邮件、光盘或U盘统一送交民政部培训中心。社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或个人也可直接将参选课程通过以上渠道直接送交民政部培训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3.评选。所有申报的网络课程资源通过技术测试后,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评审,遴选优秀网络课程及资源。

4.展示。遴选的优秀课程及资源将在中国民政培训网、民政在线公众号、学习强国等渠道予以展示,并在征得著作权人和版权所有人同意后,上传至中国民政培训网、民政在线培训、学习强国等主流学习媒介供广大民政系统职工和全国人员进行学习共享。

5.费用。为引导各级各类民政部门、社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等多方力量参与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本次征集活动将依据用户反映情况和使用量对优秀网络课程及资源进行奖励,对特别优秀的网络课程及资源将采取给予开发经费的后资助方式或由中心统一购买。各地不得以征集、评审名义向开发者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事宜

欢迎各地民政部门组织本地民政干部、职工与民政服务机构登录中国民政培训网(http://pxzx.bcsa.edu.cn)或关注民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免费学习“民政防疫进行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防疫专题培训课程。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孜语倪知华

联系电话:010-615954191381094874213911720017

电子邮箱:wangziyu@bcsa.edu.cn

地  址:北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燕灵路2号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0年3月8日

相关下载链接:

关于协作开展民政系统优秀网络培训课程资源征集活动的函(PDF版)

附件1:网络课程规范与技术要求

附件2:“优秀网络课程资源征集活动”课程申报表

【相关推荐】